<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意见征集
        当前位置: 首页 > 意见征集
        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2 15:28: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

        住房上市交易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了进一步明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政策,根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退出管理办法》(威政发〔200820号)等有关规定,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20234

        365现金官网_亚洲365bet注册_beat365官方

        7前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朝辉     联系电话:5212901

        传真:0631-5231183 通讯地址:威海市光明路149

        邮编:264200     电子邮箱:zjjzbk@wh.shandong.cn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22


        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

        上市交易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2020年6月以来,不断有群众通过上访等途径,反映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相关政策不合理、收费过高等问题。为妥善解决好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信访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经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复研判、严谨论证,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团意见后,本着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既与国家、省政策相衔接,又最大限度让利于民、方便群众。

        二、政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开放和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鲁政发200222号)

        2.建设部等7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3.《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退出管理办法》(威政发〔2008〕20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三、主要内容《通知》主要内容有三条。

        一是明确上市交易条件。

        365现金官网_亚洲365bet注册_beat365官方

        本次统一将上市交易年限条件调整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并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上市交易。同时,明确了上市交易的类型为转让、出租、抵押、担保。

        二是明确价款收取政策。分为两类:一是2008年4月9日前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的,按成交总价的1%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成交总价低于届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总价的,按照届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总价确定。要求取得完全产权且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按照届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总价的1%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二是2008年4月9日(含)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参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计税单价(不包含楼层浮动系数)与政府指导价中的基准价格差价的60%,按房屋产权面积和原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楼层浮动比例测算后,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要求取得完全产权且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按照上述标准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三是进一步明确按“差价的60%”收取政策中的测算标准。一是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让利于民,简便易行”的原则,计税单价采用2019年6月30日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作为评估依据,并且今后不再进行调整。二是政府指导价中的基准价格,采用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最后一期的基准价格。

        关于进一步明确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

        上市交易有关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和退出管理办法》(威政发〔2008〕20号)实施以来,对规范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发挥了一定作用。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威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威政发〔2010〕1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发布实施后,我市保障性住房主要以货币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按照规划今后不再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鉴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特定历史属性,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让利于民,简便易行”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今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条件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并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方可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出租、抵押、担保等情形)。

        二、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价款收取政策

        2008年4月9日前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转让的,按成交总价的1%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成交总价低于届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总价的,按照届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总价确定。要求取得完全产权且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按照届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总价的1%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

        2008年4月9日(含)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参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计税单价(不包含楼层浮动系数)与政府指导价中的基准价格差价的60%,按房屋产权面积和原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楼层浮动比例测算后,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要求取得完全产权且不发生产权转移的,按照上述标准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其中:计税单价,采用2019年6月30日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中的基准价格,采用该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最后一期的基准价格;今后均不再进行调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环翠区、高区、经区。此前我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