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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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22〕8号)有关规定,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0〕1号)同时废止。威海市相关企业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业发展科联系。 联系电话:0631-5550688 邮箱:zjj.jianzhujienengyukejike@wh.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第一批).pdf
2022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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