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3-24 16: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昌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9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365现金官网_亚洲365bet注册_beat365官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天然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九华路118-4号 | 威海市昌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企业决定在现有厂区内的闲置车间,安装2台1.5 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1用1备),自行生产蒸汽。锅炉房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15m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15.5 m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污染物排放强度低。在项目建设后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软化水制备装置中的等离子交换树脂三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