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矫联动聚合力 优势互补促和谐——威海市环翠区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监管新路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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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开展,环翠区司法局联合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出台了《威海市环翠区推进“警矫联动”建设实施方案》,并于近日组织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分管负责同志召开环翠区“警矫联动”建设启动仪式暨培训会议。 启动仪式上,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了“警矫联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职责等,并对落实好“警矫联动”工作提出了要求。随后,区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对与会同志进行了“警矫联动”业务培训。 “警矫联动”机制是环翠区司法局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创新提出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新模式。通过整合基层政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突出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从而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建联动机制。建立区司法局与公安分局、司法所与派出所之间的联动机制。区级层面由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推动全区“警矫联动”工作运转,着力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基层司法所与派出所设立联络员,依据工作职责,着重加强具体业务层面的沟通联系。通过联动机制,将工作的着眼点由事后处罚前移至事前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中的重点、难点和矛盾困难,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他们因违反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被处罚或收监执行,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凝聚两方合力。“警矫联动”的重要内容是派出所社区民警参与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惩戒等环节,通过互相学习借鉴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相互贯通,从而有机融合司法行政机关积累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和基层社区民警积累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群众工作经验,凝聚双方合力,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缺位,又不越位并且相互补位的效果。 补强三个短板。一是补强警力不足的短板。“警矫联动”机制,吸收基层派出所民警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考核,将司法行政工作与公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有效解决了基层司法所警力不足、刑罚执行力量不够的问题;二是补强执法权威不足的短板。由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同时兼顾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职能,无法凸显刑罚执行功能,导致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出现了敬畏心不强、在矫意识不够的问题。公安干警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警告等处罚,能够极大增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三是补强智能化监管水平不高的短板。在用好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在矫通、矫务通、协矫通等智慧化工作平台的基础上,借助公安机关在技术、资源、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能够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定位、查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智能化监管水平,有效防止脱漏管情况的发生。 实现三升一降。社区民警通过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宣告、集中学习、集中劳动、定期考核等环节,提前介入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尤其是对涉黑涉恶涉毒及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的社区矫正对象,吸收派出所民警作为矫正小组成员,能够在社区矫正环节就熟悉和掌握该部分重点人群的情况,为以后开展监管奠定基础。“警矫联动”机制,有助于实现监管能力提升、执法水平提升、在矫意识提升和违法违规行为下降的“三升一降”目标,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有效回归社会,实现刑罚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警矫联动”机制是深化公安司法合作、助推平安环翠、法治环翠建设的创新行动。下一步,环翠区司法局将扎实推进“警矫联动”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实、机制做优、队伍做精,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精致、幸福、充满活力的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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