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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劳人仲案字〔2023〕第127、128号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友联(乳山)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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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友联(乳山)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宋安宁、仇志颖与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乳劳人仲案字〔2023〕第127、128号),申请人宋安宁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工资25877.70元、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因公司原因放假申请工资10000.00元、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保险退费及公积金退费8572.20元;申请人仇志颖要求你单位支付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9月工资25877.70元、2022年10月至今因公司原因未能到岗(放假)申请工资12500.00元、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保险费及公积金退费6595.68元、2021年6月至7月未缴纳保险申请978.50元的保险退费、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公积金退费16000.00元。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进行答辩和提交相关证据。本委定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08:30时在仲裁一庭(乳山市深圳路108-7号 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61室,联系电话:0631-6652335)公开开庭审理此二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乳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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