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穴坊客运班线变更终到地客运站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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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17号令)等有关规定,收到威海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威海至穴坊客运班线拟变更终到地客运站点(由穴坊变更为烟台交运集团莱阳运输有限公司莱阳汽车站)的申请,现进行公示(详见附表),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至2023年3月23日结束。 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应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寄送等方式提出。属个人的应写明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属单位的应以书面寄送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威海市
2023年3月16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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