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威海市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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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行〔2022〕22号),威海市财政局委托山东永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威海市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如下: 2021年,威海市救助基金收入8917426.06元,追偿资金6425114.44元。2021年,垫付救助基金288起,垫付资金支出13707450.09元,其中,抢救费垫付支出13707450.0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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