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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区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有了“硬杠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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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9: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向勇全介绍《威海市区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近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区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管理办法》,为我市既有建筑外立面的更新及监督管理等提供了明确依据。 总则 明确适用范围为各区(环翠区、文登区)及各国家级开发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的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及监督管理;确定既有建筑为合法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外立面为外侧墙面和屋顶面;明确各级地方政府、部门职责分工。 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 实施和监管 明确既有建筑外立面责任人及责任;明确禁止实施的破坏外立面安全、整洁的行为;确定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管理审批流程、无需办理许可和设计方案审批的情形;明确资金来源,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改造费用由管理责任人负责;符合老旧小区改造、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求的,按其政策执行;提出财政补贴情形。 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威海市中心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指引》,明确具体罚则。 附则 实施日期为本办法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14日。荣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区的既有建筑外立面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管理办法》印发前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建筑外立面是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内容,能够最为直观地体现城市特色和时代风貌,同时,建筑外立面也关系着市民的居住安全。2022年,我市启动《威海市区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管理办法》起草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起草部门,主要做了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工作组,对我市既有建筑外立面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充分调研、充分搜集、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借鉴长沙、青岛、济南、厦门、汕头等地市先进经验,与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多轮沟通讨论,对具体条文进行逐条梳理研究。三是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管理办法》在设计管控方面做了哪些具体要求? 《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城市风貌特色和管控需求,按照分级、分区的原则,系统从设计原则、材质、色彩、设施设备等方面详细提出了具体设计要求,对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形成有效引导。比如考虑建筑物性质、功能、色彩、造型和城市景观环境等因素,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应符合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建筑群体等相关内容的要求;环山、海一线,城际铁路、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内一般建筑外立面更新,应体现时代特色和精致城市建设理念,注重建筑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景观环境品质;建筑色彩应采用清朗明雅的城市基础色调,合理确定建筑主色调和辅助色调,不应大面积使用暗沉色系;建筑配色应遵循变化与统一的形式法则,对于功能相同的群体建筑,单体建筑之间应有适度的色彩变化等。 ★《管理办法》在建筑屋顶管理方面做了哪些特别规定? 此次《管理办法》特别明确建筑物的顶部也纳入管理范围,既有建筑的屋顶面不得乱搭、乱放,应当保持洁净。既有建筑进行屋顶面更新,应采取尽量不改变屋顶外观、色彩、结构的方式实施。既有建筑屋顶更新需充分考虑安全、城市风貌要求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并对不同区域既有建筑坡屋顶瓦面的材质和色彩选择提出了明确要求。《管理办法》中还提出对非成片的危房拆除重建工程的外立面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我市管理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工作将采取哪些措施? 加大宣传广度。建筑外立面是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构成城市景观的主要元素,更是展现城市品质的关键点和着力点,既要利用好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对《管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更要将《管理办法》的宣传融入到以后规划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细枝末节中,从而更好地有效地指导我市既有建筑外立面更新的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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